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员(包括男性和女性)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保险生育医疗费、产前产后检查费、生育津贴等费用。
一、领取条件
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连续缴纳10个月以上,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纳医疗保险两个月以上,缴纳本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2.符合国家的生育政策
3.配偶未就业的,男性可以领取且满足上述两个条件。
二、待遇标准(乌鲁木齐标准)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包括女灵活就业人员):顺产报销2000元,剖宫产3500元
男职工(配偶未就业,包括男性灵活就业人员):顺产1000元,剖宫产1750元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顺产报销1000元,剖宫产1750元
2.产前产后检查费:
女职工1000元,男职工(配偶未就业)500元
3.生育津贴
只有符合领取条件的女性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女性)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金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
产假天数=158天+15天(难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