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等规定,天津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由社会统筹基金账户支付其丧葬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等两项待遇,如果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年金余额等仍然未领完的,可以申请一次性返还。
丧葬费
按退休人员死亡时天津上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2个月标准计发。
天津2020年上年度全口径月平均工资基数是6777元,那么2021年度天津的丧葬费标准大概在13554元。
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
以上年度天津市全口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1名直系亲属,按6个月计发;供养2名直系亲属,按9个月计发;供养3名或3名以上直系亲属,按12个月计发。
天津遗属享受的2021年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标准分别是供养1人的40662元、供养2人的60993元、供养3人及以上的81324元。
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确定,按《劳动保险条例》执行,具体详见附件。
个人账户余额返还
除了以上两项待遇外,对于退休后不久死亡的,如果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没有领完,可以在办理丧葬抚恤金领取手续的同时,申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返还。比如,退休人员是50岁66岁前死亡的、55岁退休69岁前死亡的、60岁退休71岁前死亡的,一般个人账户里的钱应该还没有领完,可以在办理死亡待遇审批手续时候一并申请。
相关提醒
如果是在退休一年内或3、4年内死亡的,以下两项费用注意查询和领取:
1、企业年金余额
在企业退休且在职时如果单位有交企业年金的,退休后一般是将年金分若干年发放给退休人员,所以对于刚退休或退休时间不长的人来说,企业年金应该都没有发放完,存在结余的,因此这笔钱也是要记得在社保部门查询和申请全部领回。
2、医保卡余额
医保卡在退休前如果是在单位缴费的话,每个月都会有钱划入到卡里,日积月累一般都会有不少钱在卡里的,如果平时身体不错,购药等消费支出较少的话,正常情况下,卡里都会有结余的。另外,退休后正常每月也会有钱划入到医保卡的,如果没有消费完也是有结余的。因此,医保卡里的钱也应该查询一下和申请一次性全部领回。
附:职工供养亲属范围和条件规定
死者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以上人员,依靠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认定: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文/来源:华子社保